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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传销提供“窝”领罚单

时间:2012-03-17 21:22|来源:皖东晨刊|编辑:甲乙木|点击:

假冒品牌服装斗胆售

2011年1月11日,凤阳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中,发现陈某销售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有权的服装。经查,陈某从武汉购进价值6千元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有权的“阿迪”、“李宁”、“耐克”等品牌服装27件。案发时,侵权服装尚未销售。依据相关法律,工商部门没收了侵权服装,并处罚款1.2万元。

工商

建筑工地用侵权管材

去年12月20日,市工商局接举报称滁州某工地使用侵权PVC管材。经调查,当事人承建的施工现场7#楼一层仓库中存放有三种规格“中财”PVC管610根,而且已使用上述管材共计1751.6米,货值近5万元。经商标注册人鉴定,这些管材为侵权产品。市工商局没收未使用的管材,并处罚款9.8万元。

外来假酒甭想进市场

定远县工商局接举报,称有一批假冒种子酒从合肥流向定远市场销售。定远县执法人员历经三天蹲守,终于发现停放在定城镇吉瑞大酒店门口的一辆小型运输车上,满载涉嫌假冒种子酒50件(4瓶/件),此后又在当事人经营的超市查获该品牌酒7件。经鉴定,上述白酒均属假冒产品。定远县工商局没收全部假酒,并处罚款1万元。

烟草

快递为“媒”七次进假烟

2011年1月15日,市烟草专卖局在对某物流配送站的检查中发现一货运纸箱内藏有大量卷烟。经调查,当事人梁某从自称“老张”的中年男子手中,通过快递的方式,先后七次购进假冒卷烟253.5条,价值7.89万元。截止案发时,梁某已销售假冒卷烟共23.2条,获利1602元。市烟草专卖局依法没收梁某违法所得,并处以7.89万元的罚款。

图为开发区工商分局查处假冒伪劣商品现场。

QQ联络假烟入市场

去年5月5日,市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在滁城凤凰西路王某经营的烟酒便利店内查获假冒中华、玉溪、苏烟等各类违法卷烟153.8条。经调查,王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去年3月起开办烟酒便利店。随后,王某通过QQ聊天,在互联网上与售假烟贩取得联系,从浙江温岭低价购进一批假冒卷烟。最终王某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劣质钢筋岂能来销售

去年9月19日,天长市工商局对当事人刘某经销的四个品种的钢筋进行抽样送检。经蚌埠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判定,四种钢筋均为不合格产品。经查,刘某从南京某钢材市场购进4种规格型号的钢筋8200公斤。天长市工商局不但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2.4万元。

阿迪、李宁、耐克等高档品牌服装竟然窝在巷道旮旯里,偷偷销售;酒瓶包装和长城红酒忒像,而实际上是冒牌货;通过QQ聊天认识假烟贩子,购进多条假冒名烟,企图赚个盆满钵满;……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前,市工商局、质监局和烟草专卖局公布了去年重大打假维权典型案例。通过发布这些案例,一方面提醒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另一方面警醒经营者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同时对违法分子予以震慑。

在这些案例中,记者注意到,有一典型案例值得一提,工商部门对一个给传销团伙提供“上课”场地的酒店,开出了一张金额近六万元的罚单。

“李逵”香烟摇身变“李鬼”

2011年5月初,天长市烟草专卖局多次接到卷烟经营户反映,卷烟被人调包成假冒卷烟。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案件易发区域巡查时发现了一行迹可疑男子。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当场抓获该男子,查获假烟82条,案值1.9万余元。最终该男子被判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假货“十三香”全部没收

2011年10月5日,当事人李某购进标称为驻马店市王守义十三香调味品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王守义“十三香”麻辣鲜20箱,每箱55小袋。经厂家鉴定,为假冒产品。至案发时,已销售10箱,剩余10箱被工商部门没收。明光市工商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3000元。

傍名牌红酒遭到查处

去年2月15日,全椒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中发现当事人王某销售的“CHATEAU”牌葡萄酒涉嫌仿冒知名商品长城牌葡萄酒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经查,当事人在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经营活动。工商部门依法没收了当事人侵权商品。

袋装水泥短斤又缺两

质监

去年7月8日,12365热线接市民举报称,其购买的某品牌水泥定量包装计量有问题。定远县质监局执法人员对该用户现场库存的11吨水泥抽样检验,随机抽样称重20包,共有17包计量不足。市质监部门对该水泥公司处以罚款5000元。

大豆油竟为大米“美容”

2011年5月10日,定远县质监局执法人员对某制米有限公司生产的大米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使用食用大豆油给大米进行抛光,共两种规格1.6吨,货值金额合计8730元。质监部门当即没收生产原料并处以罚款4万元。

为传销提供“窝”领罚单

2011年8月19日,市工商局接市民举报,滁州市某酒店7楼会议室里发现了大批传销人员正在上课,执法人员现场将传销上课场所予以查封。经查,该酒店以800元的价格将会议室租赁给传销人员,作为传销人员聚集开会场所之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市工商局没收该酒店违法所得800元,并处罚款5.92万元。

劣质洋槐蜜搅乱市场

去年4月20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滁州某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洋槐蜜产品进行了省级监督抽查。抽取的两个批次的洋槐蜜经检验,均被判为不合格品。经查明,这两批洋槐蜜分别生产了50瓶,已全部售完,企业违法所得400元。市质监对该企业处以罚款26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

小麦“身份证”造不了假

2011年10月10日,南谯工商分局接群众举报称,某经营户从来安县一种子代理处购进小麦种4000斤,疑似是假种。经工商部门调查,该批种子登记证号与实际不符。后又经育种基地“江苏某农科所”鉴定,确为假种子。工商部门依据《商标法》,对经营户予以2万元的处罚。

无证企业依然生产水

根据群众举报,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对滁州某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纯净水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场该公司提供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截止到2010年2月11日,已过有效期。据调查,该企业自2010年2月11日至查处时,共生产销售纯净水6200桶,获取违法所得1240元。市质监局依据相关规定对该企业处以罚款7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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