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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传销资金链断裂后,全国100多家“因为所以”咖啡屋倒闭

时间:2017-12-04 12:02|来源:未知|编辑:肖老师|点击:

“国宏系”23亿投资迷局:众筹,传销,还是非法集资?

资金链断裂后,全国100多家“因为所以”咖啡屋全部倒闭

北京青年报“深一度”微信公号消息,23亿元资金,从3万多人的钱袋流出,进入重庆万州人马少华布的一个局。这个局被贵州警方定性涉嫌传销。

马少华已在央视上“露脸”。2017年6月,贵州凯里警方通过央视披露:马少华等35人,通过国宏金桥基金和国宏众筹,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共发展出6级41层会员,总人数超过3万1千人,共收取会员资金17亿余元。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马少华等人被逮捕。

检方起诉指控“国宏系”吸金逾23亿元。约有8553万元用作马少华等7名高管及各层级会员的奖金分红,约有8827万用作旗下中科泰能及国宏汽车等公司经营活动,约有7592万元通过马少华本人、亲属关系人及马少华所控制公司账户使用。

针对被指控的罪名,马少华自辩,其经营行为系合法众筹,且均用于生产经营。而多位国内权威法学专家认为,此案并非传销犯罪范畴,而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性质,并且,案件在管辖上存在巨大争议,不应由凯里警方办案。

狂吸数十亿元资金的国宏,究竟是合法经营、还是传销,抑或非法集资,尚待司法部门裁决。

“国宏系”23亿投资迷局:众筹,传销,还是非法集资?

央视关于国宏系涉嫌传销案的报道截图

咖啡屋“迷局”

北京东二环外,许多人路过广渠门地铁站时,已经不记得,附近有一家叫“因为所以”的咖啡屋。

康情还记得第一次走进“因为所以”的情景:灰色调的主体墙壁,欧式吊灯,木质桌椅,鹅黄色的灯光,营造出一种温暖的感觉。如今,这里依旧热闹,只是已变成碧桂园的生态城城市展厅。大约半年前,由于资金链断裂,交不起每月10万元的高昂租金,这家咖啡屋关门易主。

一年多以来,国内有100余家“因为所以”咖啡屋先后倒闭。引发倒闭的原因是,2016年6月,“因为所以”咖啡屋的经营模式被定性为涉嫌传销,进而所有流动资金被冻结。

康情无法相信,其眼中的优秀企业会是传销组织。2015年10月,康情通过“因为所以”咖啡屋,接触到国宏基金的新能源投资项目,在购买4.5万元的消费卡后,她陆续投入不少资金。然而,还未收到投资回报,国宏就因涉嫌传销而停止经营。

据央视今年6月20日的报道,2016年6月14日,贵州省黔东南州警方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为由,在北京、杭州两地对马少华及其经营团队共41人抓捕,同时冻结了马少华旗下7个公司的账户资金。

在警方的通报中,这个名为“国宏基金”的组织通过网上办公平台,收取入会费、发展会员、涉及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该传销组织有41层机构,发展会员人数达31700余名,吸收资金17亿元。

警方调查发现,从2014年3月至2015年4月,马少华等人以私募“国宏金桥基金”的名义,以投资3万元为一手的基本要求,发展会员募集资金,对外宣称投资其名下中科泰能镍碳电池等实体项目。2015年5月至2016年6月,马少华等人又以“国宏众筹”的名义,以4.5万元的价格销售“因为所以咖啡”消费卡,并以每卡赠送国宏汽车30000元的股权积分为名,发展会员。

今年4月14日,凯里市人民检察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马少华等19人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涉案资金达23亿元。

对于警方和检察院定性“马少华等人涉嫌非法组织领导传销”,许多国宏投资人认为,这个罪名系“莫须有”,甚至有6000多人发起联名信,担保马少华无罪。

深一度记者采访多名投资人,其说法如出一辙:是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做了多次实地考察之后,做出的投资选择。

浙江宁波人胡玲也是一名投资人,不止投了一份,还以儿子的名义投了一份,总计9万元。尽管投资后至今没有收到一分钱回报,胡玲并未后悔,她坚信,马少华是“一步一步脚踏实地做事的优秀企业家”,要不是警方把他抓起来,冻结其资金,这家企业运转得很好,给投资人带来收益。

“国宏系”23亿投资迷局:众筹,传销,还是非法集资?

央视关于国宏系涉嫌传销案的报道截图

新能源实业和媒体背书

深一度观察发现,众多投资人之所以对国宏模式深信不疑,一方面是国宏基金有电动汽车实业,吸引了“看好新能源”的投资者,另一方面,则因为“电视和报纸都报道过”,多了一层“合法”的色彩。

按康情的理解,咖啡屋是载体,它承载的是其背后的新能源项目,咖啡屋的收入投入新能源,新能源的收入返还给投资者。

此前,康情一直在等待“企业上市”来获取收益,深一度问其“什么企业,何时上市”,康情多次以“不了解”作答。而之所以“不了解”还敢投资,“就是看好新能源”。康情曾多次实地考察国宏新能源汽车项目,在她看来,汽车一排摆在那几十辆,看着气派也让人踏实,“电视和报纸都报过,国家倡导的,错不了。”

国宏系相关资料显示,国宏基金和“因为所以”咖啡屋背后有实体企业:中科泰能与国宏汽车。

中科泰能全称北京中科泰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国宏旗下新能源材料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集团公司。其投产了被新能源电动车行业称为“超级电池”的项目,并将制造新能源汽车作为公司首选。

2016年6月8日,一家中央媒体海外版,以专版形式刊发了标题为《中科泰能携手国宏汽车:“超级电池”启动新能源汽车革命》的文章。

该文中,北京中科泰能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国宏汽车集团首席运营官赵五九介绍:“因为所以咖啡屋兼有消费平台、众创平台和金融咖啡平台的功能。通过咖啡屋消费众筹,实施“消费即返本奖励式分红”,通过消费筹集民间资金,以其杠杆作用,减少集团在各地投资实业所需要的资金压力。

文章刊发仅仅6天后,马少华等人即被抓捕,一年后还“上了央视”。

今年6月的央视报道中,黔东南州公安机关专案组一名负责人表示:国宏系主要采取的是拉人头,从下线收取费用来返利的模式,其返利结构类似金字塔,“通过侦查发现的它的这种传销的这种层级,还有它的这种计酬模式,都符合当前传销犯罪的一些典型的特征。”

案件进入诉讼阶段后,马少华辩解称,国宏系的经营模式为合法众筹。

针对马少华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今年8月,江平、高铭暄、陈光中、张明楷、陈卫东、陈瑞华等国内著名的民法、刑事和诉讼法领域法学专家进行研讨认证,形成专家意见。该意见认为,现有证据材料,不足以认定马少华及其团队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专家意见认为,关于“因为所以”咖啡屋,起诉书依然没有认定其是否虚假。但就预存后随时消费这点而言,“因为所以”的消费卡与其他预存卡没有任何区别,唯一区别是:其他预售卡企业的沉淀资金所产生受益与消费者无关,完全由企业获得,但由“因为所以”的沉淀资金投资获益是与消费者进行分享的,包括参与“因为所以”本身的利润分配,参与所投资的中科泰能、国宏汽车等项目的利润分配。

该意见对国宏系做出正面评价:“这样的制度设计是对预存后消费的经营模式的有益探索,就像余额宝最初面世时对银行活期存款的冲击一样,是普惠金融的创新性实践。”

“国宏系”23亿投资迷局:众筹,传销,还是非法集资?

央视关于国宏系涉嫌传销案的报道截图

23亿大案的管辖权

今年7月,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法院受理此案。关于本案被告人涉嫌的罪名,办案律师提出质疑。

检方认为,无论是中科泰能新能源镍碳电池项目,还是国宏汽车,都存在技术事实虚构和产品虚假宣传的情况。

马少华的辩护律师李逊称:“关于技术专利,律师已经进行了非常严格的核查,均能提供全部专利文件,都是真实的。”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在给贵州省凯里市公安局的《答复函》中也证实,国宏汽车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均是参考国家相关部委加强新能源汽车核查的有关精神,在经过审核合格后由市财政拨付发放的补贴。

在办案的警方和检方看来,马少华等人正是打着这些所谓的新能源的名义,利用“因为所以”咖啡厅会员卡销售模式,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吸纳投资人,并将募集来的钱“非法据为己有”,从事传销活动。

前述专家意见认为,根据目前证据,无论是对投资人的筹款返利,还是对营销团队的返利,国宏均是以企业经营业绩和销售业绩为基础,而非以发展人员数量为标准。

“不能简单的把有层级的模式看作传销,而不去看他是否有实体项目,”李逊认为,不能混淆刑事犯罪的诈骗型传销和违反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的经营型传销。

前述研讨会中,多位法学专家认为,此案并非传销犯罪范畴,而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性质。

值得注意的是,研讨会专家意见指出: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法院和黔东南州司法机关对本案没有管辖权,不宜指定其进行审理,而应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李逊对深一度介绍,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对此案有管辖权的,应当是国宏系相关企业比较集中的北京、天津和杭州三地的司法机关。而杭州公安早在贵州公安之前,便对该案做出过立案侦查,“主要是对国宏金桥基金的侦查,他们认为其在杭州的募资团队在杭州成立基金的行为是合法的。”李逊认为,贵州公安是第二次侦查,且“属于无管辖权的违法侦查”。

马少华的另一辩护律师张青松认为,无论是将其定义为网络犯罪还是一般犯罪,依照相关规定其犯罪地均不在凯里市,即凯里市没有当然的管辖权,在这一前提下,黔东南州公安局指定凯里公安及下级公安审理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办案律师介绍,关于管辖权问题,目前凯里市司法机关尚未做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检方曾对办案律师答复,本案的犯罪地在全国各地,包括凯里、贵阳等地,黔东南州公安局在网络巡查时,由凯里公安局最先发现。由于是网络犯罪案件,依据是主要犯罪行为是在网络上实施,即会员系统在各地都有使用。根据两高一部关于网络犯罪适用刑事的意见,有多个犯罪地的网络犯罪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或者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有争议的,按照有利于查清犯罪事实、有利于诉讼的原则,由共同上级公安机关指定有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需要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的,由该公安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受理。

“公诉机关认为,案件有一部分发生在贵州,凯里公安局是有管辖权的,是最先受理的。并且经过了贵州省公安厅的指定管辖,所以凯里公安局是有管辖权的。而凯里市法院请示了黔东南州中院,中院的答复是属于网络犯罪,基于侦查阶段的管辖权,法院可以直接管辖。至于州法院是否向上级法院请示过,凯里市法院的法官表示不清楚。”

刑诉法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认为,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管辖有一定的灵活性,严格管辖则是指法院。“刑事案件侦查不是严格意义上司法运作方式,而是具有非常强的行政化运作色彩,甚至公安部可以统一指挥、组织全国调集警力侦办案子,这都可以。但是,从审查起诉就要严格执行管辖的规定。如果在侦查阶段没有特殊的事由,不能违反公安部自己的规定,还是要严格按照规定“犯罪地的原则”。但即使不按照这个规定,侦查终结以后,也要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交由有管辖权的法院执行。”

陈卫东认为,本案指定贵州审查,不一定等于要由贵州来起诉、审判。要起诉、审判,分别要由最高检和最高法的指定,要有最高检和最高法明确的管辖书面文书。本案主要涉及到天津、北京,一定要最高检、最高法决定管辖。“如果由没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审理,是有问题的。”(应当事人要求,文中康情、胡玲均为化名)

原标题:23亿投资迷局:众筹,传销,还是非法集资? | 深度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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