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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着物联网公司旗号演变传销组织,非法吸金两千万七名被告获刑

时间:2019-11-01 10:29|来源:华商报|编辑:马老师|点击:
         


          2016年,被告人赵某注册成立西安某物联网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电子产品、物联网信息服务等,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被告人白某某担任公司监事。然而该公司成立后,因各种原因始终未能正常经营。
 
     2017年初,赵某了解到“三动力”传销模式,认为有利可图,与被告人白某某、王某某、韩某某等人商议后,按照该模式在互联网搭建了“西安某物联网集团积分平台”。
        成立物联网公司一直没有正常经营,却在了解到传销模式后搭建了所谓的积分平台,通过会员推荐会员、组织听课等方式吸收资金发展下线。近日,西安市未央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利用网络设计骗局、诱惑4994名群众参与传销的案件,7人获刑。
 
         他们打着“投资”的旗号,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会员推荐会员、组织群众来公司参观听课、在各地举行“宣讲会”等方式吸收资金发展下线。该传销组织要求投资者在其积分平台注册成为会员,每当新会员账户被激活,其推荐人和上线会员就会得到相应奖励,只有不断发展下线才会获得利润,所有会员按照推介关系形成层级,最终在结构上呈金字塔式排列。
 
      截止2018年2月,该传销组织共收取会员资金2168万余元,涉及不同会员主体4994人,最高层级达26级。
 
      未央法院经审理认为,7名被告人通过西安某物联网有限公司,以“投资”为名,要求参加者支付一定费用以获得加入会员的资格,并按照金字塔结构组织发展层级,以直接和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用高额回报为诱饵,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下线以骗取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且系情节严重。
 
      近日,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被告人赵某等7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3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对其中2名从犯判处缓刑,并对7名被告人分别判处5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 华商报记者 宁军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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