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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提示社会公众防范传销风险》公告张贴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03-11 11:02 点击:

   辽保监办发〔2011〕30号

  各保险公司省分公司,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

  根据保监会《关于提示社会公众防范传销风险的通知》(保监厅函〔2011〕10号)精神,为有效遏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事涉嫌传销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辽宁保监局统一印制了公告宣传单。现就宣传单的领取方式与张贴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机构要认真学习、抓好落实,严格按照公告宣传单内容开展自查工作,要对涉嫌传销活动保持高度警惕,一旦发现,应及时向辽宁保监局报告。

  二、各机构应指定工作联系人,并于2011年3月18日前到辽宁保监局中介处统一领取公告宣传单。

  三、各机构应组织所属全部分支机构,在办公职场的显要位置张贴公告宣传单,并确保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梁志华梁晓勇;

  联系电话:024-22596590024-22596583。

  特此通知。

  二O一一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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