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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打击传销规范直销行动坚决取缔违法行为

时间:2010-10-09 09:36 点击:

  经省打击传销工作第二次联席会议决定,我省于10月、11月开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执法行动。

  据了解,此次执法行动以为传销提供经营、培训、货源、保管、仓储、住宿等方便条件的场所为重点部位,在全省开展全方位的案件线索排查;坚决取缔“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和利用互联网等形式的传销活动和直销企业从事传销、违规招募培训、跨区直销经营等违法行为,在全省范围内从严查处;着重打击以“欧莱雅第六感化妆品”有限公司、“法贝妮”化妆品公司、“中绿”公司、“武汉新田”公司、以及“大马哈鲑鱼籽”营养液等名义从事传销违法活动组织。同时,对本地有传销倾向的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行政指导和法规宣传,对屡教不改且经调查证据确凿的,要坚决予以取缔。

 

  据了解,此次执法行动以为传销提供经营、培训、货源、保管、仓储、住宿等方便条件的场所为重点部位,在全省开展全方位的案件线索排查;坚决取缔“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和利用互联网等形式的传销活动和直销企业从事传销、违规招募培训、跨区直销经营等违法行为,在全省范围内从严查处;着重打击以“欧莱雅第六感化妆品”有限公司、“法贝妮”化妆品公司、“中绿”公司、“武汉新田”公司、以及“大马哈鲑鱼籽”营养液等名义从事传销违法活动组织。同时,对本地有传销倾向的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行政指导和法规宣传,对屡教不改且经调查证据确凿的,要坚决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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