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对传销的认定,容易陷入“数层级、看入门费”的形式主义陷阱,只要模式设计中有层级和奖励,就倾向于有罪认定。曾杰路径:核心质问是:“钱到底从哪里来?货到底卖给了谁?” 他要求用客观数据回答:
利润的主要来源是价差还是人头费?商品的最终去向是终端消费还是渠道囤积?
这套方法将法律定性问题,转化为一个可验证的数据问题。它要求公诉机关不能仅凭模式外观指控,必须提供足以证明其资金循环本质的扎实证据。
R币案中,控方指控的核心逻辑是将R币项目定性为传销,其核心论据包括“入门费”“层级结构”“拉人头返利”等特征,但通过数据验证发现其存在重大漏洞。
控方指控逻辑
控方认为:
1、入门费:用户需购买R币获得会员资格,构成传销“入门费”。
2、层级结构:平台存在老板、组长、组员三级以上结构,通过推荐码绑定上下线。
3、返利机制:上线从下线交易中抽取3%“推荐奖”和“管理奖”,收益与人员数量挂钩。
关键漏洞分析
入门费与拉人头的虚假性
用户可通过交易所直接购买R币,无需推荐;仅约12%的2.2万个账户存在发展下线行为,90%用户仅为普通购买者。 推荐码仅用于绑定关系,不强制要求发展下线,与传销“入门费”定义不符。
返利机制未实际发生
控方指控的3%返利在链上交易记录中无对应资金流入,仅存在于口供和理论设计中。 、
对21个可实名查证的邀请下线账户核查后,未发现任何“推荐奖”或“管理奖”交易。
数据样本局限性
鉴定意见仅基于2万多个账户的层级内数据,忽略3.2万个持币账户中独立于推荐体系的1万个用户(占比31%)。
项目整体交易情况未被完整覆盖,无法证明传销模式的普遍性。
盈利本质为商品销售
核心被告88%收入来自R币、SPB币及游戏道具的市场价差,符合“以销售商品为目的”的团队计酬特征,属于行政违法而非刑事犯罪。
法律定性争议
传销罪需满足“以发展人员数量为计酬依据”,但本案中:
90%用户未参与拉人头;
返利机制未实际执行;
R币具有独立市场价值。
最终,案件通过数据验证推翻了传销指控。
中国反传销救助中心: 提醒 抵制传销从我做起,举报传销人人有责,凡是虚假宣传,无意无据无凭无证的,高额利润为诱饵,集资诈骗引诱加入的,靠着拉人头赚钱的事,需谨慎了!亲人朋友陷入传销需要寻人、寻亲、救助的,请联系我们反传销救助中心,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