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头目因非法拘禁致人死亡获刑11年
被告人刘长容系四川省内江市人,2006年起从事传销活动,并成为传销头目(称“家长”)该传销组织称家庭,每个成员之间称朋友,新加入成员称新朋友,由“家长”负责,每位新成员交纳2800元购买一套子虚乌有的“产品”加入,之后每发展一名下线从2800元中抽取15%作为收益。2007年该刘在汉滨区陵园路23号租住房屋开展业务,发展“家庭成员”十余人。2008年7月5日,刘长容召集“家庭成员”何纯涛、李贵枝、黄仁树等人开会交待“7月6日有新朋友要来”,要求何纯涛等人把新朋友招呼好,不许和外界联系、不许逃跑,要轮流和新朋友聊天、洗脑,要他加入传销组织。7月6日,被害人石某被以洽谈生意为由骗至汉滨区,而被告人何纯涛等人似乎完全忘记了自己也曾经被传销上线欺骗、拘禁的惨痛经历,采取聊天、跟随、看管的方式“劝告”石某留下来从事传销,石某明白传销的本质,一直没有顺从何纯涛等人的意思,也就一直没能脱身。7月7日10时,急于逃离的石某慌不择路,从五楼窗户翻出,沿排水管攀爬中跌落致死。
6月24日以家长自称,对传销成员实施非法拘禁发展传销下线,最终导致被害人死亡。日前,被告人刘长容经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检察院以非法拘禁罪提起公诉,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案发后刘长容外逃流窜至江苏省扬州市,2010年3月9日被网上追逃抓获移送汉滨区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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