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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名中、老年大妈轻信扶贫幌子 通过微信群开展传销活动获刑

时间:2020-10-12 21:46|来源:反传防骗|编辑:马老师|点击:

        10月12日,李旭反传销团队获悉,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传销案,该传销组织打着“中国梦扶贫保险”的旗号,以扶贫为幌子,通过微信、建立微信群的方式进行传销活动。五名被告人加入后积极发展下线,纷纷获刑。

      经审理查明

        2016年,詹德农自创建“中国梦护贫保险”基金项目后,通过微信群在全国各地发展会员、制作课件,打着为贫困群众带来福利,交1800元人民币的“保险费”就可以成为该保险项目的会员,一年后可获得二千万元人民币的扶贫款,会员若在半年内能发展3名下线,即可在半年后领导一千万元的人民币奖励,还可分三级领到900元、300元、200元的推荐费,发展会员还可以获得免费港澳旅游机会。

 

        2019年4月开始至7月间,被告人任某云、西某芬、赵某荣、张某梅、周某强等陆续加入该“中国梦护贫保险”项目。其中,被告人任某云发展下线西某芬,西某芬发展下线赵某荣、赵某荣发展下线张某梅、张某梅发展下线周某强。诸被告人加入后,各自在自己层级内积极拉拢介绍会员、发展下线,分别通过微信、建立微信群的方式进行传销活动,在微信群内宣传“中国梦护贫保险”资料,并将入群人员缴纳的保险费汇总后由低层级向高层级逐级汇款至詹德农名下账户中,并从介绍加入传销组织的下线人员中按人数获取报酬,集资诈骗。

        经统计核算,诸被告人发展的传销网络中层级为三级以上,参与传销人数为55人。其中,通过被告人任某云上交、转出的所谓“保险费”共计人民币1053380元,通过西某芬上交、转出人民币400441元,通过赵某荣上交、转出人民币341900元,通过张某梅上交、转出人民币235890元,通过周某强上交、转出人民币144610元。2019年9月10日,被告人任某云、西某芬、赵某荣、张某梅、周某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归案后,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另查明,被告人任某云、西某芬、赵某荣、张某梅、周某强在案件审理期间分别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二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任某云、西某芬、赵某荣、张某梅、周某强的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请求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惩处,鉴于其均具有坦白情节,建议分别判处被告人任某云、西某芬、赵某荣、张某梅、周某强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并处罚金。

      法院认为

        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五名被告人各判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被告人任某云、西某芬、赵某荣、张某梅、周某强退缴的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十万元依法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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