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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涉案2亿、公众号发假广告,统统被罚!

时间:2022-03-21 19:51|来源:反传销救助中心|编辑:马老师|点击:

      CBO记者 李思杨

      随着政策法规陆续出台,相关部门对化妆品行业的监管正在逐渐收紧,许多长期存在的行业乱象在严厉处罚之下不再行得通。

      随着《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在内的众多法规陆续实施,行业配套文件和规范性制度逐步推出和落地,涉及化妆品原料、检测、代工、品牌等环节,行业监管力度明显加大,推动行业整体规范性和成熟。

      仅今年3月以来,就有诸多处罚案例被公布,严厉监管之下,越来越多的企业无法继续保持侥幸心理,违传销法行为无处遁形。

      01

      传销涉案2亿元

      美容店被罚没1800余万元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于近日公布“春雷行动2022”执法行动中查处的第二批典型案例。

      去年7月,新都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新都支行移送的线索对新都区某美容店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广州某公司在销售化妆品过程中以认购产品的方式收取入门费,并形成上下线关系,以下线的业绩为依据进行计酬。新都区市监局对其涉嫌传销立案调查。

      △图片来源:四川在线

       新都区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采取的经营模式和计酬方式要求被加入人员购买美容护肤产品,取得加入和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形成上下线关系,上级依据推荐下级及团队销售总业绩获得报酬和奖金的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三)项的规定。

       去年12月20日,新都区市监局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相关规定,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1708.03932万元,并罚款130万元,共计罚没约1838万元。

       02

      假“真我”碰瓷迪奥被罚

      涉事洗发水仍在销售

      日前,信用广州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广州万洁化妆品有限公司因生产的“J’dor”真我香水滋润柔顺洗发水碰瓷迪奥,构成了商标侵权行为,被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7.5万元。

      通报显示,广州万洁化妆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起根据客户订单,共生产“J’dor真我香水滋润柔顺洗发水(260m/盒)”共3844盒。截至2021年12月22日止,已向客户销售了3840盒,销售额共计45540元,库存4盒被查获,按销售价11.8元/盒计算货值47.2元。

      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广州万洁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上述“J’dor真我香水滋润柔顺洗发水(260m/盒)”,虽然在外包装上使用了己有的注册商标,但内部的金黄色瓶颈结合金黄色的内容物,与第7505828号立体注册商标的颜色、形状和整体视觉效果相近似,容易导致混淆,误导公众,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左:J’dor真我香水滋润柔顺洗发水,右:迪奥J’adore真我香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州万洁罚款人民币7.5万元,并没收、销毁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

      《化妆品财经在线》记者在拼多多App上搜索“真我香水洗发水”,仍能发现有相关产品在售。

      “山寨大牌”一直是扰乱市场的常客,近年来随着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升,越来越多的大牌不再忍耐选择维权,相关监管部门对市场乱象的清理也愈发严格。

      03

      公众号、官网发布“不存在的合作”

     被罚20万

      信用广州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广州肌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2020宣传片、现场宣传海报及宣传手册和易拉宝等多处发布含有传销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广告内容,因传销发布虚假广告被罚款20万元。

      广州肌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多处平台发布“肌后与华夏航空于广州肌后总部举办‘包机霸屏广告计划’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双方建立全面、深入、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肌后华夏航空包机,全国机场LED霸屏投放”等内容。

      但调查结果显示,该企业与华夏航空不存在所谓“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双方也未存在“包机霸屏广告计划”及举行合作签约仪式。

      另外,该企业在公司官网亮白系列及现场产品手册亮肤系列中宣传“赋颜光采日夜精华霜”、“赋颜光采丝滑乳”、“赋颜光采精粹水”等产品具有“美白”功效,特色单品系列中“美肌清透防护乳”产品具有“防晒”功效等内容。

      但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查询,未发现“肌后HIND SKIN”相关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记录,肌后品牌系列产品实际为国产普通化妆品,但上述产品宣称具有“美白”或“防晒”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功效。

      记者在肌后公司官网查询,仍能找到“赋颜光采丝滑乳”、“赋颜光采精粹水”两款产品,但已无“美白”字眼,而是使用“亮肤”描述产品。

       广州肌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广告主,在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2020宣传片、现场宣传海报及易拉宝和产品手册等多处发布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被广州市监局罚款20万元。

      04

      “面部原液”违规宣传“疾病治疗”功能

      个体户被罚10万元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近日公布2021年第一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其中深圳市盐田区玛宣尼护肤造型店涉嫌违法广告。

      当事人在服务项目“面部原液”广告宣传中含有“纯天然植物种子与现代生物科技的最新成果,采用全球最先进的提取技术”等描述,在“中草药膜”项目广告宣传中含有“中草药膜是一种在人体特定部位通过用泥药热灼和熨烫刺激,以达到治病防病的治疗方法…疗效好,见效快,具有活血、抗炎,祛风除湿的多重功效,能迅速打通人体经络,将人体内的风寒湿邪驱除体外,达到快速治愈顽疾的目的”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用语。

      经查,当事人为从事美容服务的个体工商户,不具有医疗机构资质。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和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盐田监管局于2021年3月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万元。

      05

      “羊胎素面膜”更改使用期限

      当事人称“打码机出错导致”

      广州市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平台显示,广州百颜汇化妆品有限公司因销售未经备案的化妆品、更改化妆品使用期限的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750元,并处罚款27275元。

     执法人员到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的广州百颜汇化妆品有限公司,对该公司的留样室进行了检查。

     经调查核实,“奥佛莱丝羊胎素素颜面膜(夜)”生产时间是2021年4月7日,共生产了309盒,6盒用于留样,3盒用于检验,300盒用于销售。销售单价是3.5元/盒,销售金额1050元。

      “奥佛莱丝羊胎素素颜面膜(日)”是广州百颜汇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时间是2021年4月7日,共生产了309 盒,6盒用于留样,3盒用于检验,300盒用于销售。销售单价是3.5元/盒,销售金额1050元。

       上述两个产品外包装盒的限用日期均2024/4/6,有个别独立小包装的限用日期显示“EXP2020.10.15”。该公司构成更改化妆品使用期限的行为。对于当事人表示是打码机出错导致的错误,因没有其它佐证支持,不予认可。

      “睿莉姿靓夫人焕颜水”生产时间是2020年8月30日,共生产了104盒,1盒用于留样,3盒用于检验,100盒用于销售。销售单价是6.5元/盒,销售金额650元。上述产品销售前没有进行备案。该公司构成销售未履行备案手续的化妆品的行为。

      基于以上事实,广州市监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未经备案的化妆品、更改化妆品使用期限的行为,对已流入市场的产品予以召回,并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750元,2、并处罚款27275元,以上罚没共计30025元。

       不论是厂家还是渠道商,经营好一个品牌、一家化妆店需要跬步千里,但“崩塌”可能往往只要一瞬。在国家监管、法规愈发严格规范的当下,这些“雷”万万不能踩。

        中国反传销救助中心:提醒广大市民:凡是让你先交钱,;然后层层拉人头赚钱的、都是集资诈骗、传销的。只要交钱无依无据无凭无证的,让你等待发大财的都是非法集资诈骗。须谨慎防范。家人陷入传销失联,需要、寻人,寻亲,劝说传销痴迷者,可联系反传销救助中心。抵制传销从我做起,举报传销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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