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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销售传销团伙屯溪受审

时间:2014-10-24 16:57|来源:中国反传销救助中心|编辑:马老师|点击:
10月23日上午,以“连锁销售”为名,以“1040工程”为诱饵,涉嫌组织、领导传销团伙的14名头目在屯溪区人民法院受审。
14人被控组织领导传销罪
当天上午9时10分许,随着此案审判长程小玲敲起清脆的法槌声,14名被控组织、领导传销罪的被告人被带进法庭,核实身份时,由于涉案人数众多,法庭被告人席上显得有些拥挤。屯溪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称,2012年至2013年间,以另案处理的湖南人陈某等2人为首的传销团伙,先后在我省合肥市、黄山市屯溪区等地进行传销活动。该团伙成员是以“连锁销售”为名,以“1040工程”为诱饵,采取“五级三阶制”模式的“连锁经营”传销组织。加入者必须先购买一股为3800元的份额,第二股开始每股为3300元,最多一人可购买21股计69800元。“连锁经营”按参加人购买股份多少分为五个等级、三个层阶。每人可发展多名直接下线,使得该组织的成员达到30多人,并通过其不断发展人员及自己所处的级别按不同比例提成,牟取利益。
有人居然借债“升级”
庭审中,记者注意到,14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中,几名“老总”、“主任”级别的被告人当庭忏悔,甚至有人流下泪水,表示再也不干这样的蠢事了。传销团伙中唯一具有大学文化的被告人谭某当庭供述,她在大学毕业后,被自己的同学裹挟进了合肥的传销组织,当时她也是懵懵懂懂的,只知道新加入成员缴纳3800元用于申购并无实物的1份产品,从而获得加入该组织的资格,然后靠拉人头,就能赚到1040万元,成为所谓的“千万富翁”。“其实,这些都是虚假的,我们这些人往往为了凑数,有时不得不花钱买股,凑齐到更高的级别。这不仅害了自己,也害了亲友。”而现年35岁、来自湖南新化县的被告人陈某则当庭供述,为了提升所谓的业绩,他不仅骗来自己的弟弟和父亲,还就此靠向亲友等借债来“升级”,结果竹篮打水一场空,到后来才发现这都是假的。这些钱全拿来发展下线,供他们吃喝住,两三年时间,“赚到”的也只是区区数万元。
多名被告人当庭忏悔
当天上午,在庭审中,41岁的湖南省湘乡市人龙某流着眼泪称,自己很后悔这些年做了传销。而另一名22岁的嫌疑人,传销团伙中年龄最小的一名陈姓女子表示,愧对被自己骗入传销的亲戚们,“我在20岁时便被朋友骗进来了,为了拿回本钱,不得不昧着良心告诉新人,现在交3800元,等做了高级业务员就能挣上百万、上千万,但是我发现这都是假的。”而具有中专文化的李某则忏悔称,自己发展下线,骗了不少亲人、朋友、同学,他们一个个被自己拉下水,家中的父母对自己失望透顶。去年在黄山市天一国际的房间里被屯溪公安民警抓获后,她才发现自己最渴望的不是金钱,而是自由,“被逮捕的这些日子里,我反思对于一夜暴富只是一厢情愿,我对传销比以前看得更清晰了。以后有机会,一定会重新做人。”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龙某、谭某等14人以“连锁经营”活动为名,直接、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建立层次分明的传销网络体系,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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