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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入传销为还款盗窃他人银行卡被判刑

时间:2011-06-14 12:06|来源:中国反传销救助中心 www.fcx110.|编辑:甲乙木|点击:

  2009年底,李某在网上认识了男网友小谢。2010年11月9日,李某以跟家人吵架为由,跑到小谢家借住。为了方便,小谢主动把钥匙给了李某。次日下午,李某趁小谢不在家,偷走了屋内的组装电脑一台,价值2100多元。

    李某,妙龄女子,有正当工作,2009年底,李某在网上认识了男网友小谢。去年11月,欠了传销团伙5万元的李某竟然数次偷了男友的银行卡,盗取了3万多元。

  组装电脑到手,李某将电脑搬到了男友的出租房内自己使用。男友对此没有过问。

  有电脑用了,李某依然心神不宁。原来,一年前,李某曾被骗入传销团伙,欠一江苏男子5万元。2010年11月初,江苏男子找到李某催债,一时拿不出钱的李某很心急。

  同年11月16日下午,李某去男友的出租屋内帮其洗衣服,看见男友的两张银行卡放在沙发上,帮其放进了抽屉里。

  两天后,江苏男子又打电话催李某还钱,并扬言4天后不还钱就打人。惊恐万分的李某中午再次来到男友的出租屋,偷偷把两张银行卡放进了背包里。接着,李某装作没事的样子,跟男友一起出了门。

  4天后,江苏男子叫李某还钱。李某曾听男友的妈妈讲过银行卡的密码,并记了下来。于是,她当晚就用从男友那偷来的一张农行卡取出11000元还了债。

  男友发现银行卡不见了,且存款莫名其妙减少,就问李某是否拿了银行卡。李某否认,为证明清白,她还跟男友一起赶回永福老家补办新的银行卡。此后一周,债主数次逼债。李某又从男友包内偷走补办的新卡,并从中取走2万元还债。

随后,李某数次从男友小赵的卡中取走了3600元用于家用和购物,并修改了男友一张银行卡的密码。

  同年12月13日晚上,男友发现李某上个月买了一件衣服,刷卡付款使用的银行卡卡号跟自己的一张银行卡卡号一致。次日,男友打电话问李某,李某才承认了偷用银行卡的事实。

  “我要求追究她的刑事责任,赔偿我的损失。”得知真相后,男友无法原谅李某的所作所为。

  5月5日,象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李某犯盗窃罪,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责令李某退赔失主小赵人民币34507元。

  昨天,记者从象山区法院了解到,李某不服一审判决,已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本文来自:桂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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