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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弘茂曝非法林业传销案 5年诈骗6000万

时间:2011-06-23 16:29|来源:中国反传销救助中心 www.fcx110.|编辑:甲乙木|点击:

2006年9月的一天,深圳。乌云压城,大雨滂沱。李芳撑着雨伞向广东弘茂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茂公司)深圳分公司走去。她是去找工作的。

李芳被录用了。但十几天之后,她的身份就变为一名投资者。在深圳、广州、吉林、山东等地,2006年前后,有600多人或由求职者变为投资者,或通过熟人介绍等方式,先后加入弘茂公司的投资大军,共购买林地使用权2万多亩,投入资金达6000万元以上。

李芳投资3个月后,北京“亿霖”案爆发。北京亿霖木业集团公司以造林为名,使用传销手法大肆诈骗投资者,在两年时间里敛财16亿多元。

此案的曝光,并未阻止投资者投资弘茂公司的步伐。今年4月初,弘茂公司董事长向刚因其旗下花卉业务的非法集资案发被捕。造林诈骗圈套由是现出原形:投资者的林木被砍伐、林权证被转卖、林木产量严重缩水以及弘茂公司上市假象等问题一一曝光。担心血本无归的投资者或奔赴广西贺州市八步区的林地,或涌向律师事务所,意欲追回投资。

请君入瓮

李芳刚到弘茂公司深圳分公司上班,就上了一堂“招商培训课”。

上完课,李芳心动了。十几天后,李芳说,她经不住“同事”们的劝说和高投资回报的诱惑,将借来的14万元投入了弘茂公司的“造林大业”。

吉林人夏刚在朋友劝说下,东借西挪凑足投资20亩速丰林所需的6万多块钱,交给弘茂公司。

据广东威豪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信芝介绍,深圳、广州、山东、吉林等地,有600多人先后投资弘茂公司速丰林项目,其中深圳300多人,广州100多人,投入资金达6000万元以上,投资者中大部分为中老年人。

投资者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他们当初决定投资弘茂公司的造林项目,主要基于几种理由。一是弘茂公司出示了中央2003下发的9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以及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发展速丰林的文件。

其二,投资者了解到国家林木的缺乏,看到媒体的大量相关报道,感觉植树造林有着广泛的市场前景,且是利国利民的好事。

其三,25%以上的高投资回报率,且弘茂公司包办养护、砍伐及销售,投资者坐等高回报即可。

第四,有林权证。林权证代表有法律的保障。

第五,许多投资者到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实地察看了林地,确实有地有林,就放心了。

缓兵之计

投资者在一次性出资后,弘茂公司与他们均签订了三份合同。

《用材林流转合同》约定,投资者每亩付款2200元。速丰林5年为一个轮伐期,在投资之前,速丰林已生长3年多,还有一年多就到砍伐时间。

据了解,弘茂公司向广西贺州八步区的林业公司或林场,每亩林木地的支付价是900元,每亩山地的使用权价格为15元。

《用材林管护合同》约定,投资者交付1000元/亩的管护费给弘茂公司,弘茂公司确保到砍伐期后,每亩林地产量达到10立方米,如果达不到,便从弘茂公司自有林地中砍伐林木补偿给投资者。

《木材收购合同》则保证,投资者的林地到砍伐期之后,弘茂公司将以当期市场平均价或至少不低于400元/立方米的价格进行收购。

一名投资者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即便按照合同约定的最低标准,一亩速丰林到了砍伐期,投资者也将有4000元收入,盈利率达到25%。

看似十拿九稳的投资却总是兑现不了。

广州投资者徐三本所投资的林地2005年之前已经生长了3年,合同约定2007年10月到期,弘茂公司负责砍伐速丰林,将款项支付给徐三本。

但弘茂公司以到贺州当地林业局办理砍伐证为名,收回了徐三本的林权证之后,便没有了消息。徐三本去弘茂公司询问,答复是公司正在筹备上市,要他耐心等待。

京园(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彦武2009年就接触到弘茂公司造林一事。他介绍,他当年就弘茂公司上市一事询问对方责任人,对方拿出一份英文材料,说是在美国上市,材料上有该公司的签章,却无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资料。

除了收回林权证办理砍伐证,或以上市为由,劝说投资者延迟合同履行之外,弘茂公司还以与投资者签订《补充协议》,并承诺给予高年息的方式拖延合同的履行。

一名山东潍坊的投资者提供的多份书面材料显示,他的投资合同2007年到期,但弘茂公司不能履行。2007年12月30日,弘茂公司与他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约定到2008年6月30日前,弘茂公司不仅将履行合同,还将按照投资者总投资23%的年利率,支付给投资者“资金占用费”。

然而,《补充协议》到期后,弘茂公司仍不能履行合同,于是双方又新签了一份补充协议,合同履行期限改为2010年6月30日。弘茂公司给予的补偿与上份补充协议相同。

时至今日,这名投资者的合同仍未履行。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近期前往深圳两家律师事务所申请委托的弘茂公司300多名投资者中,从2007年及以后数年间,皆有合同到期,至今无一份合同得到履行,投资者的努力在弘茂公司的 “缓兵之计”中宣告失败。

弘茂魅影

根据弘茂公司的公开宣传,该公司是一家具有超大实力的集团公司,称为“弘茂集团”。集团之下有八大专业实体,如广州弘茂花卉公司、广东弘茂实业公司、广州弘茂有机肥料公司、广西贺州弘茂林业科技公司、江西弘茂林业科技公司等。

该公司还宣扬自己的远大计划,即10年内投资15亿元,完成100万亩速丰用材林的收购或种植,完成产值100亿元人民币,几年后公司将上市。

然而,记者通过各地工商局网站查询得知,除了广州弘茂花卉公司、广东弘茂实业公司以及广东弘茂深圳分公司之外,其他“弘茂集团”属下各公司均无工商注册信息。

工商资料显示,广州弘茂花卉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元,而广东弘茂深圳分公司的年检时间截止于2007年,并显示公司执照已经吊销。广西贺州弘茂林业科技公司在广西相关工商局网站上查不到注册信息。广西工商局工作人员对记者称,只要在广西注册过的公司,无论注销、吊销与否,都能查询到相关信息。

王政林曾在弘茂公司做过一年多管理工作,后来也成了投资者。他透露,弘茂公司所称的属下公司,其实大多没有注册,只是派些人在当地租个办公室,就算成立了分公司。

对于弘茂公司向投资者宣称的数十万亩速丰林地,王政林告诉记者,这是虚假宣传,弘茂公司哪有这么多林地?弘茂在广西贺州只有近两万亩林地,而且还是与他人合作的;在江西只有几千亩与他人合作的林地;至于在广东河源,根本就没有林地。

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林业局林政科负责人李晓庆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弘茂公司根本就没有购买20万亩林地使用权,只是从当地一家林业公司手上转受了2万多亩林地。

一份由弘茂公司与八步区林业局于2005年10月签订的《合作建设20万亩速丰林合同书》显示,八步区林业局同意将其辖区内的步头镇、信都镇划归弘茂公司开发种植速丰林,并在12个月内协助弘茂公司落实20万亩以上的造林用地。弘茂公司保证自筹资金1200万元,3年内完成20万亩速丰林的造林任务。

但李晓庆称,这份合同书根本无法证明弘茂公司已在当地拥有20万亩林地,因为其购得林地的多少,完全取决于其与当地林场或村民的洽谈与交易,林业局无权定夺。

李晓庆说,八步区林业资源丰富,林业局为了发展林业经济与招商引资,会洽谈一些投资方,以引进资金。

弘茂公司号称在贺州市八步区投入了3000多万元,兴建年产5万吨的有机肥料公司,却不见产出。据王政林介绍,他曾在有机肥料公司待过两三年,期间弘茂公司只请了几个人搞“科研”,从未大量投产。

“弘茂集团”成立后的四五年里,已经搬了几个办公地点,且规模一次比一次小。据广州投资者徐三本说,弘茂公司因交不起房租,也为了躲债,多次换办公场所。

弘茂公司是如何使用投资者的资金的?王政林说,内部销售人员分为业务员、经理、部长与总经理。前三个级别的业务提成分别为销售收入的5%、10%、15%,根据销售额的不同,提成会有一定浮动。将投资者的钱去掉提成之后,剩下部分由部长和总经理按照3:7的比例进行分配。

造林狂人

向刚,广东弘茂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弘茂公司“造林大业”的策划者与组织者。

王政林曾与向刚有过接触。他透露,向刚是新疆人,在广州做过服装生意,2002年前后,他突然搞起了花卉公司,2005年底开始“大造林”。

王政林说:“向刚其实没多少文化,连工商管理硕士‘MBA’几个字母都读不出来。”

向刚应付各方的手法却很有一套。贺州市八步区林业局发现弘茂公司在当地的投资有问题时,专门进行了调查,但当调查组索要投资者名单时,向刚提交的名单上的电话不是打不通,就是姓名与电话不符。

广州投资者徐三本说,2007年他曾与众多投资者当面质问为何不兑现合同上的承诺,向刚竟当众痛哭流涕。投资者见一个大男人、一个公司的老总都哭了,只好放弃质问。

弘茂公司副董事长王国祥从2005年10月份开始与向刚合作。他的简历显示,王国祥为中南林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中国林学会桉树专业委员会委员兼副秘书长,曾在贺州开办林业公司,进行桉树的培育与开发。

然而,在与向刚合作一年多之后,王国祥突然撤出,去向不明。王政林说,王国祥可能出国了,但李晓庆近日告诉记者,王国祥现在在湖南衡阳市搞茶树种植。

除王国祥外,向刚手下还有一些“合作者”。王政林找出2006年的招商资料,资料上弘茂公司有十多名“高层领导”。王政林说,这些人名义上是公司高管,实际上与向刚也是合作关系,他们和向刚将投资者的资金按3:7的比例进行分成。“事发后,这些人都不知去向,有的已经被公安部门通缉。”

多名受访者向记者称,弘茂公司有多名高管是从北京亿霖公司过来的,他们是一个完整的班子,操作手法也是从北京亿霖公司复制而来。

诈骗现形

今年4月,因花卉公司案发,弘茂公司董事长向刚被广州市公安部门以“非法吸引公众存款罪”抓捕归案。投资者的林木被砍伐、林权证被转卖、林木产量严重缩水以及弘茂公司上市假象等问题集中爆发。

京园(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彦武律师对记者说,他受投资者委托,将以涉嫌集资诈骗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

然而,投资者的维权行动即使胜诉,他们的资金恐怕也难以全部追回,因为弘茂公司可供法院执行的财产也已经少得可怜。

广东威豪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信芝介绍,弘茂公司的宣传声势造得很大,办公场地却是租的,其他固定资产也寥寥无几,向刚的资产已于案发前转移了。

投资者只好将希望寄托在林木的砍伐上。

吉林投资者夏刚称,他投资的20亩林地已被弘茂公司砍伐一空。广州投资者徐三本也说,他投资的60多亩林木也被弘茂公司砍伐了。

广西贺州八步区林业局林政科负责人李晓庆说,2008年之后,弘茂公司一直在申请砍伐林木,林业局察觉有问题,没有办理,但弘茂公司董事长向刚冒充投资者签字,伪造委托书,致使1000多亩林木在投资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砍伐。

由于弘茂公司对林地管护不力,没有被砍伐的10000多亩林木的产量也让人失望。孟彦武律师介绍,应投资者委托,他今年到八步区的林地实地察看,发现林木长得很差。

李晓庆说,两万多亩林木,有的长得好些,有的差些;总体来看,每亩产量在5~6立方米。这个数字与合同承诺的每亩10立方米相差甚远。

非但如此,投资者的林权证被弘茂公司收走后又被转卖给了第三人。

据律师李信芝介绍,2007年~2009年,弘茂公司以帮助投资者办理砍伐证与上市为由,收走林权证400多本,涉及林地约1万亩。之后,弘茂公司将林权证又卖给第三人。李信芝在贺州八步区了解到,有林业商手上持有弘茂公司投资者的林权证。

李晓庆也证实,部分林权证已经在第三人手中,因为有人曾到林业局要求办理砍伐证;但弘茂公司到底转卖了多少林权证,现在不清楚。

孟彦武还透露,他近日从贺州市八步区获知,流转林地给弘茂公司的当地林场也与弘茂公司存在纠纷,林场也正试图获取弘茂公司流转给投资者的林地,以挽回损失。

背景资料

林业最大传销案亿霖案

2009年6月17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亿霖”非法经营上诉案作出终审判决,对赵鹏运等其他24名被告人,维持原判。

赵鹏运等人通过传销林地,个人违法所得达二三十万元至上亿元不等,用于购买高档汽车、房产、名表饰品等大肆挥霍,故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赵鹏运等28人有期徒刑15年至1年,6人被宣告缓刑,并处罚金人民币3亿元至20万元不等。

据审计报告证实,自2004年4月~2006年5月,赵鹏运等28人积极领导、组织、发展传销队伍,以亿霖集团为依托,以合作托管造林为名,在北京、内蒙古、辽宁、河北、河南、贵州、湖南、云南、四川、江西、湖北等11个省、区、市的45个县、市、区,累计以传销手段销售林地面积52万余亩,销售金额近20亿元,扣除退地因素,净销售林地面积40余万亩,净销售金额16.8亿余元。(本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刘功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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