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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传销损失讨款自 杀未果后被受害人激怒杀人

时间:2013-05-24 12:36|来源:江淮晨报|编辑:甲乙木|点击:

    陷入传销后想退出遭上线拒绝

    张某,今年42岁,江西人。昨天上午9点20分,张某被法警带上了法庭。身材不高,体型较瘦的他,在看了几眼旁观席后,站在了被告席上。

    身陷传销后无法拿回投入的十多万元钱,江西人张某服药自 杀未果,愤怒地将传销上线曾某砍死在出租屋内。接着,张某割腕自 杀未果,于是放火烧屋企图“同归于尽”……昨日,合肥市中院开庭审理 合肥绿怡居小区命案,检方指控张某的罪名为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

    在法庭上,张某当庭介绍了他陷入传销前后的经过

    去年6月底,张某在网上结识了网名为“如花似玉”的湖南人曾某。曾某称自己在合肥做生意,邀请张某一起来“挣大钱”。去年7月5日,张某应邀来到合肥。到合肥后,张某才发现所谓的做生意,其实是传销。在曾某的劝说下,张某决定加入传销团队,并先后为自己和妻子交了共约14万元的“加盟费”。

    然而,加入传销后,张某和妻子没能发展到一名下线。此时,张某的女儿正在读高二,儿子正在读初中,正是需要用钱的时候。面对窘境,张某夫妇萌生退意,向曾某提出要求退款。然而,这一要求被曾某拒绝了。

    自 杀未果后被受害人激怒杀人

    张某说,因为对生活感到绝望,他决定自 杀。起诉书显示,2012年11月29日下午,张某去药店买了6盒有安眠作用的药物,将54片药片一口吞下,意图**。在**前,他还写了一份遗书交代后事,让亲人照顾好妻子和儿女。谁知,张某躺在床上睡了一会后,发现自己没事。接着,他就起床准备到曾某的房间上上网。

    张某称,他索要开机密码打算上网的要求被曾某拒绝了。“电脑是我买的,上网的宽带钱也是我出的。为什么我不能上网?”张某在气愤之下起了杀心。

    据检方指控:当天14时20分许,张某趁着曾某在屋子里休息,就从厨房拿来菜刀猛砍曾某,致其失血性休克死亡。后张某拿着菜刀准备割腕自 杀未果,用打火机将曾某室内窗帘点燃,准备与曾某同归于尽,导致室内空调、床垫、沙发等物品均被烧损,被害人尸体部分也被烧焦。

    检方建议以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究责

    检方认为,张某非法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又故意放火焚烧公民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应以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当庭,张某的辩护人出示了一份张某老家的居委会出具的一份证明,表明张某在老家一贯表现良好。张某辩护人认为,张某能够如实认罪,且张某的行为是在想要退出传销、自 杀未果的情况下作出的,主观恶性不大。据此,张某辩护人请求法院从轻判决。

    在昨日的庭审中,被害人曾某的儿子刘某提出了附带民事诉讼,向张某索赔总额为65万元的民事赔偿。据刘某代理人介绍,被害人曾某是一名离异人士,独自一人将儿子含辛茹苦带大。2011年,曾某来到了合肥,却惨遭此不幸。曾某的老母亲悲痛过度去世,其儿子如今也以泪洗面,精神遭受重大打击。

    此案并未当庭宣判。记者 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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