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TAG标签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欢迎访问反传销救助中心(Fcx110.COM)网站 求助:010-56208282 / 57210191

广告位 728*90

男子被“女友”骗搞传销,洗脑途中被推至江中溺亡

时间:2021-03-29 17:45|来源:中国搜索|编辑:何艳|点击:

      日前,12309中国检察网公布一起案件。2017年7月,绍兴一传销组织以假装谈恋爱为名,将安徽男子徐某骗至传销组织窝点,并持续对他进行看管和“洗脑”。因“洗脑”效果不佳,传销组织成员赵某、王某将徐某带出窝点,用言语辱骂刺激徐某,并以按压头部入水等方式强迫徐某加入传销组织。其间,徐某被推拉至江水深处致溺水死亡。

  案情简介

  被告人何某1、邓某、何某2、赵某、王某均系浙江省嵊州市传销组织“天津天狮”成员。其中,何某1系B级“经理”,负责管理嵊州地区数个传销窝点;邓某、何某2系何某1属下的C级“家长”,负责管理各自的传销窝点,对何某1直接负责;赵某、王某系何某2窝点中D级“带朋友老师”,负责对新人实施“洗脑”和非法拘禁。

  2017年7月底,先行加入该传销组织的朱某以假装谈恋爱为名将安徽籍男子徐某(殁年24岁)骗至被告人何某2位于嵊州市的传销组织窝点。何某2将该情况告知被告人何某1、邓某,并以充电为由将徐某的手机收走,还指派被告人赵某、王某等人对徐某进行看管和“洗脑”。因效果不佳,在何某2安排下,赵某、王某于2017年8月12日上午将徐某带出继续“洗脑”。当行至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全化电站以西50米堤坝下乱石堆处时,赵某用言语辱骂刺激徐某,后徐某跌至黄泽江中。赵某、王某先后进入水中,以按压头部入水等方式强迫徐某加入传销组织。其间,徐某被推拉至江水深处致溺水死亡。

  被告人赵某、王某下水搜寻未果后,向被告人何某2、邓某汇报。后何某2即向被告人何某1汇报。当晚,邓某为王某提供钱财并帮助赵某、王某等人逃离嵊州市。

   法院判决 

  赵某、王某非法拘禁他人,共同使用暴力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何某1及何某2指使他人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邓某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之提供财物帮助逃匿,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情节严重。最终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赵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王某无期徒刑,剥政政治权利终身。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何某1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判处被告人何某2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以窝藏罪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原标题:谈恋爱变传销?男子被“女友”骗至绍兴搞传销,洗脑途中被推至江中溺亡)

  编辑:何   艳

      反传销救助中心:提醒广大市民:凡是让你先交钱;然后层层拉人头赚钱的、都是集资诈骗、传销的 。只要交钱无依无据无凭无证的,让你等待发大财的都是非法集资诈骗。须谨慎防范。家人陷入传销失联,需要寻人可联系反传销救助中心。抵制传销从我做起,举报传销人人有责
 

 

联系我们
救助中心 www.fcx110.com 反传之窗 www.fcx110.com
咨询热线1:010-56208282 咨询热线2:010-57210191
马老师专线1:13260289889 马老师专线2:18600220905
咨询QQ1:283071951 咨询QQ2:467080324
打击传销,关切民生,贴近生活,服务大众。救助中心——您身边信赖的朋友!
反传销救助中心
广告位 300*300
广告位 1200*90

网站简介 - 网站声明 - 广告服务 - 合作伙伴 - 联系我们

反传销救助中心网 www.Fcx110.com 联系电话:+86 10 56208282 / 57210191

Copyright © FCX110. 反传销救助中心网 版权所有 Power by FCX110.COM ICP备案:京ICP备2002745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