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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传销头目首次在枣庄被抓

时间:2012-05-19 17:16|来源:枣庄新闻|编辑:甲乙木|点击:

      针对网络传销活动手段多变、传销犯罪复合化趋势日益明显等情况,市公安局按照全国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迅速行动,组织经侦大队联合工商部门,从4月6日至6月30日,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点围歼“拉人头”式和网络传销大案。

   涉嫌网络传销的朱某出现在深圳罗湖区……”近日,滕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办案民警收到一条来自深圳警方的信息。“速去深圳,决不能让朱某漏网!”经侦大队大队长邱伟丰听完办案民警汇报后,立即指派三名民警连夜赶往深圳罗湖区,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将朱某一举抓获。这是全国公安机关自4月6日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我市警方抓获的首名涉嫌组织、领导“新财富国际”网络传销的二号头目

     据邱伟丰介绍,此次行动重点打击以“纯资本运作”、“连锁销售”等为幌子从事的“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式传销和以“股权投资”、“电子商务”、“网络销售”等为名实施的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   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经侦大队充分发挥派出所经侦工作室优势,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的摸底排查,并根据已破获案件的信息,将相关犯罪嫌疑人列入重点打击对象,立足网上网下两个战场,利用网上巡控、网络侦查、跨区域协同作战等措施,加大打击传销违法犯罪力度。通过疏理排查,将自2009年1月份以来,朱某伙同他人在互联网上以“新财富国际”网站为平台,以缴纳最低入会费15400元(2000美元)并返还购物卡7700元(1000美元)为诱饵骗取他人加入“消费联盟”成为“新财富国际”会员,以“四级会员”左右(即AB)双区的形式发展下线,从中骗取入会费,非法获利20余万元。涉嫌组织、领导网络传销的二号头目——朱某被列为网上逃犯,全国通缉。通过5天的网上跨地区协同作战,我市警方终将朱某抓获。目前,朱某已被刑事拘留。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传销活动的主要特点是虚假宣传,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许以高利返还,诱骗众多群众投资,一旦得手后,犯罪分子随即卷款潜逃,人去楼空。市民要理性对待投资,切勿轻信所谓的快速致富,对不法分子编织的“美好前景”要保持清醒头脑;特别是老人、妇女等弱势群体,在投资前最好到国家机构进行专业咨(刘阳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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