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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大财传销损失二十万,拘禁上线索取被捕

时间:2013-03-05 23:28|来源:长城网|编辑:甲乙木|点击:
  2009年9月的一天,邯郸市大名县的中年农村妇女贾某和丈夫崔某接到一个朋友的电话,说自己在广西省来宾市干大生意,现在生意很好,但人手不够,需要他们帮忙,希望能一起来“发财”。贾某和崔某接完电话后信以为真,便乘车去广西来宾市找到了这位朋友。但经过几天的工作,崔某和贾某得知,其朋友所从事的是传销活动,准备回老家,但却受到这位朋友的劝诱和阻挠,迫于无奈,他们只好发展“下线”。不久,贾某将家住山东莘县的姑父张某发展为“下线”,张某又将同乡的褚某发展为“下线”。

       轻信他人花言巧语误入传销网络,结果二十多万元钱打了水漂。为向“上线”讨回债务,竟然采用拘禁他人的方法,最终钱没有要回,自己却因触犯刑律蹲进看守所。2013年3月1日,犯罪嫌疑人张明(化名)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河北省大名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从2009年10月至2011年8月,褚某又发展了好多“下线”。就这样,非法传销网络越来越大,而所谓的“上线”获得的利益就越大。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褚某将下线筹集的二十六万六仟元全部打到贾某的帐号上。由于“上线”被抓,褚某等人的二十多万元打了水漂。

  2011年6月份的一天,贾某在广西来宾市进行传销活动时,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将贾某的所有帐号全部冻结并没收。同年7月份,贾某被广西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后,与丈夫崔某一起回到了大名县老家。下线褚某得知贾某在广西出事了,并已回到大名老家的消息后,于8月16日上午,伙同下线张某、于某、韩某、张某某等人驾驶一辆三马车来到大名县贾某家中,以与贾某“对账”为由,将贾某骗到山东莘县褚某家中,要求贾某必须将打到她账户上的二十六万六仟元归还给他们,否则不准离开。褚某等人采用昼夜关押、看管的方法,先后将贾某非法拘禁在褚申显家中2天,张明家中1天,于革家中3天,共计6天。

  8月22日,崔某见妻子贾某走后一直没有音信,便向当地公安机关报了案。公安机关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将犯罪嫌疑人褚某、张明、于某进行了网上追逃。第二天,警方从莘县成功解救了贾某。

  2011年10月27日,褚某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抓获,11月15日,被邯郸市大名县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12年7月20日,于某在山东莘县张鲁镇被当地派出所抓获,10月12日,被大名县公安机关取保候审。2013年2月18日,张明在山东莘县俎店乡派出所办理户籍业务时,经民警对其进行网上比对发现其是涉嫌非法拘禁的网上逃犯,被当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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