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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联惠传销人员奉为“尚方宝剑”的“专家论证法律意见书”是废纸

时间:2020-11-02 20:15|来源:反传防骗|编辑:马老师|点击:

      近年来,传销犯罪团伙为了掩盖其犯罪的本质,找论证专家为其出具“专家论证法律意见书”,以此达到逃避相关部门的监管,以及圈钱的目的。例如,“云联惠”、“善心汇”、“悦花越有”等特大传销犯罪团伙。虽然,这些所谓的“专家论证法律意见书”根本没有任何的法律效力,是传销犯罪团伙的一块“遮羞布”,但还是有很多传销人员奉其为“尚方宝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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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9日,广西北流市人民法院对外披露了一起“云联惠”传销案。鹰鉴在该判决书上看到,2014年1月6日,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广东云联惠公司)在广州市注册成立,主要运营“云联商城”,同时发展代理公司。同年11月28日,广东云联惠公司经中介机构推荐在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

 

      2015年9月15日,广东云联惠公司由于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以转让股权的方式募集资金的行为,被广州股权交易中心认定违规并作出终止挂牌处理。

 

      广东云联惠公司要求参与人员通过“云联商城”或者推荐人的推广二维码等可注册成为普通会员,并获得一个注册ID,系统根据推荐关系自动识别记录并锁定上下级关系,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

 

      加入会员的级别由低到高依次为普通会员、金钻会员和铂钻会员,普通会员可以缴纳99.9元升级为金钻会员,或者缴纳999元升级为铂钻会员。

 

      为鼓励发展会员,广东云联惠公司还设置了会员可以享受消费全额返还,会员缴纳的会员费、代理费等亦全额返还,金钻以上级别的会员可以获得所发展的下线无限层级消费交易金额按比例嘉奖积分奖励。再通过相应的积分换算提现人民币的制度。

 

      2017年2月24日,被告人谢某智通过谢某月推荐注册成为广东云联惠公司的会员,会员类型为个人。之后,谢某智向广东云联惠公司缴纳12万元代理费成为广东云联惠公司驻北流市六靖镇代理公司董事长,并伙同他人注册成立了北流市惠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谢某智加入云联惠后,通过张贴推广二维码、口口相传等方式宣传云联惠平台,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人员。集资诈骗。

 

      2018年5月9日16时57分,北流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在工作中发现广东云联惠公司在社会上宣称在“云联商城”消费能够获得消费金额100%的积分返还即消费返还,引诱他人通过注册加入成为广东云联惠公司的成员,从而实现获取非法利益。集资诈骗。

 

      谢某智是广东云联惠公司高级会员,其名下发展的会员非法获利的行为,已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公安机关遂决定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谢某智立案侦查。

 

      2019年8月30日,公安民警在广东省信宜市城区街道一处住宅楼附近将谢某智抓获。至案发,谢某智直接发展下线6人,下线总人数为480人,提现总金额为12065元。

 

      北流市人民法院认为,谢某智组织、领导以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集资诈骗属于情节严重。

 

      最终,法院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态度,依照法律的规定,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该案值得一提的是,在庭审过程中,谢某智的辩护律师在辩护时称,公诉机关指控谢某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指控的罪名不成立,并提供专家论证法律意见书等证据欲证明“云联惠”的合法性。

 

      对于辩护人提供的辩护等证据。经法院核查后认为,专家论证法律意见书特别声明,论证意见仅供有关政法机关参考,未经所有论证专家一致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在社会上公开。该专家论证法律意见书的合法性不清楚,辩护人提供的上述证据,不具有本案的证据特征,本院依法不予采纳作为本案的证据使用。

 

      文章来源: 鹰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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