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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慈善互助”背后是专门坑害聋哑人的恶势力传销团伙

时间:2020-12-07 21:55|来源:鹰鉴|编辑:马老师|点击:

    近日,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了一起传销案。一审期间,周某某等6名被告人因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强迫交易罪、信用卡集资诈骗罪,分别被判处15年到3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震惊!“慈善互助”背后是专门坑害聋哑人的恶势力传销团伙插图

    令人震惊的是,该传销团伙打着募捐及公益活动的名义,建立“广缘爱心慈善”传销组织,通过高额回报的方式,引诱大量聋哑人加入,骗取钱财,并对加入的聋哑人进行谩骂殴打,多次实施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

    原审查明,2016年8月以来,李志荣(已另案起诉)纠集周某某、李某等人打着募捐及公益活动的名义,在太原市杏花岭区华宇国际建立广缘爱心慈善传销组织,该组织无任何商品及服务而引诱下线加入骗取大量钱财,对加入的聋哑人下线进行谩骂殴打,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李志荣与被告人周某某、李某形成恶势力团伙。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事实

2    017年2月,李志荣建立的传销组织无法再运转下去,其又策划发起了“101盘”“102盘”投资模式,该模式规定,客户以投资1万元购买一个点位并按照投资时间进行排号,通过“二二复制”的方式排序。

    李志荣与周某某、李某将投资客户序号进行公排,每排号达到8人且推荐下线投资客户2人以上,即为“小出局”,“小出局”可获得2万元奖励。如若排号达到64人且推荐下线投资客户2人以上,即为“大出局”,“大出局”可获得6万元奖励,但需要再拿出2万元进行复投且缴纳3000元会费。




    该组织由李志荣谋划并创建盘口,周某某、李某负责管理协调并由周某某负责收钱,被告人李某萍、王某某负责讲课培训,至案发“101盘”“102盘”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295人,其中聋哑人173人,层级八级以上,涉案金额437.56万元,损失金额379.16万元。

    强迫交易的事实,2017年2月,周某某与李志荣故意设局告知聋哑人张某已经“出局”,并在传销场所将出局奖励款3.7万元交给张某手中拍照留存进行宣传。后李志荣、周某某又将张某拉进办公室内,通过威胁、恐吓、辱骂等方式逼迫张某把领取的2万元进行了复投。

    同月,周某某、李某采用上述方式逼迫张某某、聋哑人陈某、岳某把领取的出局奖励款进行复投。

    2018年9月,上述被害人向杏花岭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称,2017年2月,被害人在北京广缘爱心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后,周某某等人采取辱骂、威胁的方式逼迫其将奖励金退出并进行复投,迫于无奈,在违背其意愿的情况下,将资金复投。

    信用卡集资诈骗的事实

    2017年11月,周某某与被告人张某柱、王某燕等人预谋,给参与传销的聋哑人办理信用卡,并冒用聋哑人的信用卡套现,使用套现款。周某某安排张某柱负责联系阎某珺、田某丽等聋哑人到传销办公室并提供本人身份证等个人资料,由王某燕协助为闫某珺、田某丽、冯某杨等18名聋哑人分别办理了交通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等多家银行的信用卡,共计34张,后周某某持上述信用卡进行套现和消费36.9万余元,套现款由周某某支配使用,王某燕使用4000元,张某柱使用2000元。

    2018年6月12日,田某丽、闫某珺向杏花岭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称,2017年11月,其个人信息在广缘爱心科技有限公司登记之后办理了信用卡,由于其系聋哑人,王某燕以帮助办理激活手续为由、且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用其身份透支信用卡,现逾期未还。

    原审认为,李志荣纠集周某某、李某、李某萍、王某打着慈善互助的名义进行传销活动,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且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周某某分别与李志荣及李某共同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将投入资金复投,其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周某某、王某燕、张某柱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原审根据6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认罪态度,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别判处15年到3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5万元到3万元不等的罚金。

    宣判后,除了王某外,其余各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法律规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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