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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各地集中回复网友致省委书记张宝顺14项留言(6)

时间:2010-07-19 11:00|来源:www.fcx110.com|编辑:刀锋|点击:

    10、【网民留言】
    阜阳市治安真的太差了,我邻居的粮食白天被抢偷,我开个小店被夜里撬门东西被盗个精光,几位妇女从清河路回家,走路上金项链被抢。类似的事件层出不穷,现在的治安状况很令人担心,人民的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 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希望要务实,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让人民过上安定的日子。 
  答复意见:
    阜阳市答复意见:
    匿名网友,您好!看到您2010年6月5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网友反映的盗窃、抢夺、抢劫(简称“两抢一盗”)等侵财类案件多发问题,是我市一直以来的打击重点。今年以来,我市“两抢一盗”案件同全国、全省一样,立案数占全部刑事案件的80%左右。为坚决遏制“两抢一盗”等侵财案件的多发态势,进一步增强公安机关保障民生、维护平安的能力,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市公安局党委研究,从2010年6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7个月的专项行动,并将其作为今年全市公安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确保年底前实现“两抢一盗案件发案数下降、破案率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上升”的工作目标。

    11、【网民留言】
    我是一名阜阳房产局职工.原房产局下属房地产开发公司被局莫名其妙的破产后.人员被分流到局各个二级单位.到现在无人问津.养老.编制一致没有落实.请问.事业单位是否允许破产.在这当中.腐败问题严重存在.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我们多次祥政府反映.无人问津.请张书记关注 
  答复意见:
    阜阳市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2010年6月3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原阜阳市房地产开发公司(事业单位、企业管理),在职职工62名,1999年由于经营不善,造成单位严重亏损,资不抵债,市房地产局党组经多次调研,并征得该公司所有人员同意后,于1999年10月28日经颍州区人民法院以民事裁定书([1999]州经字第02号裁定破产。
    该单位破产后,市房地产局党组考虑职工实际情况,为做好稳定工作,经1999年12月31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将职工分流至房地产局下属9个二级机构,并以阜房办[2000]2 0号文件下发。考虑当时现状,市房地产局党组于2000年12月29日再次召开会议,专门研究分流人员具体事宜。并以市房地产局党组[2001]4号文件下发。文件明确规定:分流人员原则到接收单位下属企业工作,按市劳动部门要求,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核定工资办理有关事宜。不愿到企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保留临时分流待遇。如机构改革后,按政策要求不能安置到事业单位的,将关系转移到市人才交流中心,房地产局不再安置。
    为分流人员安心工作,体现大家庭温暖,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经2007年6月7日局党组再次研究关于原房地产开发公司分流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障金等问题,并于2007年6月15日下发了《关于对原房地产开发公司分流人员工资发放标准的通知》(阜房办[2007]124号),对工资标准、福利待遇、社会保障金发放都作了明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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